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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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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报告

市委组织部: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1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襄组通[2011]83号)的文件精神,局党组十分重视,及时研究部署,于12月22日上午召开了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现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局党组认真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一是扎实抓好学习,提高思想认识。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组成员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向杨善洲同志学习的重要指示以及在我省视察指导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省、市委关于做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换届工作、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的有关文件,学习省、市委领导关于治庸问责的重要讲话和市委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有关文件等。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找准突出问题。局党组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充分发扬民主,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先后以各县(市)区为单位,分别向全市10余名县(市)区司法局长、劳教所长、政委,100余名基层司法所长、律师事务所主任、公证处主任、法律服务所主任和400余名机关干部、劳教人民警察、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问卷调查,召开局机关干部(老干部)代表、执业律师和基层司法局长三个座谈会,通过梳理归纳,共征集到意见和建议14条,并原原本本地向党组成员及时反馈。三是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局党组书记周剑成同志与班子成员进行沟通思想,交心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认真开展相互交流,相互征求意见,相互查找问题,增进了解,消除隔阂,相互帮助,形成共识,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好基础。四是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党组成员围绕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要求,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结合个人思想实际,认真进行自我剖析,精心撰写个人发言提纲。五是做好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通报和测评。按照方案的要求,对2010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向局党组和机关干部群众代表进行通报,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参加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共16人,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满意度进行了测评。测评结果是:参加测评16人,满意票15票,基本满意票1票,满意率达93.75%。

二、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在民主生活会上,7名党组成员除一名在省委党校学习、一名在外省学习考察外,其余在家的党组成员全部参加会议。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周剑成同志主持。会议对2010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总结,并通报了民主测评结果;通报了干部群众对局党组、党组成员在开展治庸问责活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查找存在的问题。局机关干部代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老干部代表共11人列席了会议。

(一)关于对局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情况。经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党组、市劳教所党委、市律协党委、市直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和机关干部职工的意见,通过梳理归纳,主要意见和建议如下:一是建议局领导多下基层调研指导工作;

二是多为基层司法行政系统争取政策扶持;三是建议借鉴公、检、法等单位的做法,下基层走访慰问;四是加大对城区司法局的扶持、倾斜力度;五是进一步加大对执业律师、公证人员的教育、管理,增强法律服务大局、服务为民大局观,每年不仅仅停留在对案件质量的评查,更要注重政治素质、思想观念、宗旨意识等方面的学习、教育、监督和奖惩;六是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规范机构设置、组织建设、队伍管理和奖惩措施;七是加大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培训、学习和各县(市)区之间的交流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八是建议多开展调研,及时向上级反映基层开展工作中的难点和好的意见;九是建议适时组织局机关干部到外地学习调研,帮助大家开阔眼界,拓宽思路,借鉴和引进外地的成功经验与先进做法,以提高工作效率,早日取得创新成果;十是建议局党组关心年纪大、工龄长、级别低的同志,着力解决他们的政治级别待遇问题;十一是着力解决协会财务管理不顺畅的问题,建议对此工作开展调研,为业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十二是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素质建设,不断提高办事能力;十三是加快解决机关干部的警衔待遇,采取措施或制定可延续的解决制度,让大家都有希望和期待;十四是治庸问责要长抓不懈,不要走过场。针对以上意见和建议,我们在民主生活会前,专门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进行研究和讨论,特别是分管领导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对号入座,开展自查,并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关于局党组工作情况。一年来,局党组在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省司法厅和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推进全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以十七届四中、五中为指导,强化改革创新,司法行政工作思路进一步清晰,班子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局党组认真学习党十七届四中、五中精神,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工作实践,牢牢把握全市工作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强化服务发展的意识,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提出了符合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符合发展要求的整体思路,积极履行法制宣传、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法制环境。在班子建设中我们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工作、重大开支上会研究,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1至2次,班子强调以人为本,团结协作,和谐共事,提倡同志之间讲真诚,讲感情,讲大度,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以共同的事业为重,坦诚相待,互相帮助,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班子的工作合力显著增强。二是围绕法治襄阳建设,狠抓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大力推动法治襄阳建设,高标准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法治襄阳创建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主导实施、行业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全面提高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四个行业协会建设,严格执行行业资质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及时进行清理整顿,对违法执业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组织律师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为127家非公企业提供不限形式的法律服务。组织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对上访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积极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法律论证,提出法律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上访群众的息访工作。切实加强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努力为公正司法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狠抓法律援助工作,积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法律援助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我们坚持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内容,严格落实考核奖惩,不断强化政府责任,落实经费保障,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能力。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指导市、县、乡三级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妇联、工会、团委、残联、老龄委等群团组织,设立特殊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市民政局协调和向市委组织部申报成立了“襄阳市法律援助协会”,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和准予条件,让更多经济困难群众享有法律平等保护的权利,先后将坑农害农的假农资案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援助范围,使法律援助项目由最初的6项扩展到16项。对于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群众,只要能够提供基层组织有效证明,法律援助中心即予受理。2011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31件。同时,各地把法律援助涉及公证、司法鉴定案件作为开展援助项目内容,无偿提供服务。坚持把农民工的涉法案件作为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千方百计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努力把法律援助工作办成市委市政府的“民心工程”。四是围绕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特殊人群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大力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按照“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应急处置、联合调处机制,及时发现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上访问题。加强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扩大调解范围,提高调解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特别是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成立,积极主动化解医患纠纷,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好评和省委政法委的高度赞扬,成为襄阳司法行政工作的亮点和品牌。2011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调处化解矛盾纠纷32329件,调解成功31680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劳教戒毒所保持了持续安全稳定和“四无”工作目标,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达200多人,形成了重点突出、衔接严密、流程清晰的戒毒模式。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矫正对象接收、矫正、外出、公益劳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坚持对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等,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回归社会,2011年,全市接受社区服刑人员3406人,解除矫正人员1892人,正在矫正人员1603人;落实帮教责任制,坚持帮教工作前移,落实安置政策,为705人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恢复责任田、办理低保223人;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成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24家,过渡性安置就业1398人,切实解决“三无”人员安置难的突出问题。2011年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3%,低于4%的控制标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通过分析我们认为2011年度司法行政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司法行政工作整体发展不够平衡。工作水平还不高,发展不平衡,虽然做了很大的努力,推出了全国先进典型敖大焕和受到省领导关注的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但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工作项目还不够多,缺少“名牌”,大部分工作还处于不前不后的中游水平,缺乏竞争力。少数基层司法局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发展极不平衡。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虽然有一些变化,但是基层司法局办公条件、装备条件还是相对比较落后,难以满足工作需要。二是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基层司法所基础设置建设滞后,全市106个司法所中仍有2个司法所没有很好的解决办公用房,司法所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司法所所长的副科级待遇全市只解决了37人,占34.9%。开展业务工作必需的交通、通讯和基本办公经费难以保障。基层司法局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落实困难,开展业务工作的专项经费和工作所需的装备得不到保障,信息化建设滞后。三是工作体制机制问题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社区矫正、司法鉴定工作立法滞后,管理体制“断层”,面向社会有偿司法鉴定实行统一管理的政策难落实,缺乏法律支撑。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设立、变更、撤销不规范,定性不准确,少数基层法律服务所没有从司法行政机关剥离出来,管理工作不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机制不健全,律师执业“三难”问题解决不够,行业协会作用发挥不够。四是队伍建设力度不够。司法行政人员缺编与地方行政编制总量超编的矛盾比较突出,司法行政机关进人困难。干部队伍年龄老化,少数机关干警不勤于学习,认为机关学习是老一套,与已无关,惰性强、玩性大,知识贫乏、能力较差,工作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干部管理手段弱化,对干部队伍管理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不够,反映干部工作绩效考核机制不够健全。对基层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不够,需要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解放思想不够。少数党员干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地位作用认识不清、定位不准、发展信心不足。少数党员干部精神状态不振、埋怨情绪较重、满足于过得去,工作作风散漫。二是工作创新不够。工作中缺乏创新意识,满足于工作现状。缺乏钻研精神,对新形势下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不够,没有很好地从实际出发,使自己在某些方面的能力、水平,与适应新形势工作发展的要求有差距。工作标准不高,满足于一般化,有的党员干部习惯于按本本办事,按传统思维办事,在改革创新中遇事求稳、办事求慎,甘于守成,闯劲不足、突破不够,改革创新意识不强,与时俱进地研究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够。三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真抓实干、说实话办实事、抓落实不够,有些工作存在形式主义,满足于开会议、发文件,缺乏督办检查,少数党员干部对整体工作情况说不清道不明,缺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基层情况一知半解,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不够。四是班子自身建设不够。理论知识学习不够深入,平时由于工作较多,对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不够全面,浅偿辄止,缺乏刻苦钻研精神,没有深入挖掘理论内涵,把握精神实质,思想上缺乏紧迫感,其次不能将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工作中存在理论脱离实际的现象。受职数限制中层干部提拔难,挫伤了机关干部的积极性。
三、整改措施和工作思路

会议结合局机关、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党组成员查找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整改措施落实。

(一)以“三破三立”为切入点,创新思想观念,破除影响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思想障碍

1、破除司法行政职能弱、无所作为的自卑心理,树立事在人为、以为求位的观念。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把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前提,主动把各项工作置于同级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去考虑、去安排、去谋划,进一步强化“事在人为”的观念,以“有为”求“有位”。

2、破除固步自封、因循守旧的传统心理,树立敢为人先、创新发展的观念。对照“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根据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开拓创新,不断拓宽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工作方式方法,使各项工作始终处于不断求新、求变的过程中,为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赢得更大的空间。

3、破除不前不后、甘居中游的自满心理,树立争先进位、争创一流的观念。以创先争优活动、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为推手,牢固树立“争先创优”的观念,继续深化改革,勇攀高峰,推进司法行政工作跨入新的天地,迈上新的台阶。

(二)以“五个不断提升”为着力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1、不断提升法律服务工作水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四个襄阳”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强律师顾问团工作,为党委政府应对经济危机、经济运行困难、影响重大的社会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围绕“四个襄阳”建设目标,更要注重政治素质、思想观念、宗旨意识等方面的学习、教育、监督和奖惩,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全市经济建设中心,开展专门法律咨询活动,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促进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组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为国有企业改革、金融投资体制改革服务,为中小企业发展经营、融资引资、兼并重组服务,为农村土地流转、土地经营承包、农村发展规模经营、新型农村金融活动服务,预防和化解各种经济矛盾纠纷,规范经济发展秩序;坚持律师信访值班制度,积极主动参与重大信访接待调处工作,为党委政府依法解决信访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2、不断提升法律保障工作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四个襄阳”建设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一是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针对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特点,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促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配合,落实人民调解优先原则,实现联调联防。二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推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全面开展。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抓好省际协议托管和人员数据信息交换协调,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减少脱管漏管。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三是认真落实“首要标准”,推动劳教戒毒管理工作稳步发展。严格落实“首要标准”工作要求,健全完善教育矫治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丰富教育矫治的内容和手段,创新方式方法,全面发挥教育矫治的攻心治本作用。加快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建设,完善场所功能设施,确保收治目标任务完成。

3、不断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推进法治襄阳建设,为“四个襄阳”建设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促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认真贯彻实施《关于襄阳市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普法工作规划》,大力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等细胞法治创建工作,着力推进“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抓住创建活动的重点,找准切入点,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努力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是推动机制制度健全完善,为法治襄阳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努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各部门积极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襄阳建设工作格局。积极推动法治襄阳建设工作协调、部门联系、情况通报、检查督办、责任追究、经费保障等机制的建立与逐步完善。三是加大指导协调督办力度,确保法治襄阳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紧扣构建和谐社会时代主题,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突出工作特点,创新宣传形式,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襄阳建设社会氛围。

4、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民生改善,为“四个襄阳”建设营造和谐氛围。一是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法律援助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是各级党委政府惠及困难群众的“民心工程”。要把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举全系统之力,多办案,办好案,最大限度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探索建立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范围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通、医疗、产品质量、高危作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等重要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使更多受援对象获得法律和政策上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做到应援尽援。三是进一步突出对重点对象的法律援助。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渠道,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切实为解决农民工切身利益问题服务。对在襄阳务工的农民工,坚持实行“三个一律”;对在外地务工的襄阳籍农民工的重大侵权案件,坚持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带队、律师参与,赴外地维权工作制度;积极探索跨省(区)异地农民工维权的途径和方式,实行异地联动维权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5、不断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整体平衡发展,为服务“四个襄阳”建设夯实工作根基。以司法所建设为平台,推进“一所三中心”建设,研究探索建立“三个中心”协调运行工作制度。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明确县(市)区司法局和乡(镇)办事处的管理职责和权限,积极协调党委政府力争司法所工作人员达到2-3人以上,加快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进度,严格落实国债项目建设资金,积极协调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重点加强城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司法所正常工作需要。按照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精神,积极协调党委政府落实现有经费保障政策,逐步改善县(市)区司法局基础条件。

(三)以“五个建立”为重点,强化队伍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1、建立完善干部队伍培训机制,在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科学设置培训内容,特别要实施“走出去”战略,借鉴和引进外地的成功经验与先进做法,拓宽思路,使干部开阔视野,增长见识,以提高工作效率,早日取得创新成果。组织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实践锻炼,增长才干,提高能力素质。鼓励干部职工搞好在职自学,大力倡导“终身学习”的观念。要加强各县(市)区之间的交流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标准。

2、建立完善干部考评机制,在充分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上下功夫。建立以考核内容、形式、程序和目的相结合,干部自我评价和领导、群众的评价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考评体系,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同时,加强考核评价结果的使用,发挥考核评价结果的作用,充分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局党组将进一步关心年纪大、工龄长、级别低的同志,着力解决他们的政治级别待遇问题,按照政策规定,及时落实符合条件的机关干部警衔待遇。

3、建立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在提高行政效能上下功夫。按照方便群众、节约资源、提高效率的原则,进一步清理、修订完善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机关的管理行为和工作程序,推动和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效能监察、限时办理、一次告知、政务公开、首问责任、服务承诺等工作制度,确保机关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运行。

4、建立完善廉洁自律机制,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下功夫。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严格依法行政。在机关干部中开展治庸问责活动,查找影响和妨碍“四个襄阳”建设的突出问题,要求每个党员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对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迟到早退、服务态度不好等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迁就照顾,强化机关干部能力席位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进取意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树立窗口单位良好形象。

5、建立完善干实事、求实效、出实绩的工作机制,在转变作风上下功夫。结合创先争优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局机关要带头精简会议,减少文件,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努力为基层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带头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机关干部当好表率。实行工作督办检查制度,确保局党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特此报告。

关于2011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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