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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总结及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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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总结及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划

2011年以来,灵宝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以及上级法院和市纪委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践行“勤于学习、甘于清廉、严于自律、乐于为民”的灵宝法院院训,严格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六次全会和上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司法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公正廉洁司法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促进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进一步推进法院公正廉洁司法提供坚强保障。

一、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完成情况

2011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636件,审执结3493件,结案率96.07%,同比收案下降5.8%,结案上升5.92%,结案率上升10.64个百分点,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我院始终践行“勤于学习,甘于清廉,严于自律,乐于奉献”的灵宝法院精神,得益于我院长期坚持不懈的反腐倡廉体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体系,确保反腐倡廉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将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落到实处,我院制定了《2011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做出了明确规定。成立了以院长王利荣为组长,以党组成员及有关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同时对各主管领导进行了责任分工,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院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院长和副院长、副院长和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干警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了分工明确,专人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监督体系。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院工作目标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从而建立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体系,为顺利开展这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健全监管机制,加强思想教育,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是防止腐败问题发生的有效方法。我院把源头上治理腐败放在重要工作位置。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我院根据上级法院和上级纪委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订了各项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在继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诫免谈话制度、案件评查工作制度、内务、审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院实际,研究制定了我院《2011年工作意见》、《2011年审判任务及奖惩实施意见》、《2011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关于2011年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任务分解意见》、《规范立案管理试行办法》、《灵宝市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灵宝市人民法院车辆管理暂行规定》、《灵宝市人民法院关于实行案件信访评估制度的规定(试行)》、《关于建立院长值周检查督导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完善了《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向院各部门转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执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以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明查暗访工作的暂行规定》等。

二是加强廉政教育,源头预防腐败。我院把源头治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在年初组织开展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中,王院长亲自给干警上党课,讲《廉政准则》,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全院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对干警进行廉政教育;二是重大节日前后廉政提醒和检查。春节前夕,院党组向每位干警发送了“廉政贺年卡”,温馨提醒广大干警过节不失节,过年不忘“廉”,时刻保持清廉之心。在“五一”、“十一”前后,坚持节前教育,节后检查,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三是通过开展“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贪腐“专项活动,预防和纠正干警在司法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通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的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在司法活动中的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行为;五是在“七一”建党节前夕组织全院党员干部到函谷关“修德养廉教育观”参观学习,增强廉洁意识和激发工作热情。六是积极参加省高院举办的全省法院廉政文化笔会活动,我院选送了两幅由蔺淑华副院长创作的廉政书画作品参加省高院评选并获奖。八是认真开展违规收费及管理涉案物款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11月上旬,我院按照省高院和市中院的通知要求,在开展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中,认真对照最高院明确的六项检查内容进行进行逐一自查,同时针对我院去年年底因个别部门负责人工作岗位变动的实际情况,再次组织部门领导签订了《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责任状》,对2010年以来存在的问题进行责任承诺,确保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不走过场。九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今年8月份,组织院科级以上干部学习省纪委宣教室印发的2011年第七期《警钟长鸣》教育资料,以省安全生产管理局原副局长付永水受贿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10月份以来,我院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中,按照省高院张立勇院长的批示精神,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了《河南法制报》第三版职务犯罪狱中忏悔系列报道的伊川法院原院长张国庆的狱中忏悔,开展反思讨论,深入剖析原因,吸取深刻教训。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最高院编写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二辑),从中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11月份,我院又组织全院干警观看了《被终止的疯狂》廉政警示教育片,以原郑州副市长兼郑东新区管委会主任王庆海利用职务之便,官商勾结大搞权钱交易贪污受贿2000多万的严重腐败案例再次使干警受到警示教育。通过以上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强化了我院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确保了公正廉洁司法,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全面提升法官廉洁自律和司法为民意识

1、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党风廉政建设要从领导干部自身做起。我院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院党组经常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性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对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严格管理,自觉抵御社会上不良风气的腐蚀和影响。没有出现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和利用职务影响为个人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2、加大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案件查处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法院严肃执法的重要保证。只有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才能有效地遏制腐败的滋生和漫延。今年,我院继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一是开通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注重发现违法违纪线索。我院在审判大厅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从中发现违法违纪线索。二是继续实行审务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我院实行审判流程管理,坚持“排期开庭”,进一步完善了《审限跟踪和警示》制度。立案庭每月对各业务庭收结案、上诉及二审改判发还及超审限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各业务庭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其他案件一律100%公开审理。纪检监察部门根据立案庭通报、及时掌握和发现在审判各个环节中存在的违法违纪线索,并予以查处。三是认真处理上级要结果、要回音的信访件,并从中发现违法违纪线索。对于信访案件,我院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倒查,建立目标责任。在处理上级要结果和信访案件中,发现我院干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处理。四是通过建立和完善了“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方便群众举报。我院进一步完善了“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要求案件承办人在立案后第一次接触当事人时将“随案廉政监督卡”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并由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在案件审结和执结时将该可收回。该卡随案发放,随卷存档,案件评查办每月对卷内无卡或有卡无当事人填写的案件承办人进行一次通报,院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案卷进行检查或抽查,并认真收集当事人举报和反映的问题,严格落实责任,方便当事人监督和举报。五是通过案件评查活动法相违法违纪线索。在今年开展的“万起案件评查”活动中,对1名违规办案的干警进行了通报批评处理。

3、继续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我院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一是继续执行我院《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诉讼费由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执行人民法院诉讼费收取办法有关规定,彻底杜绝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拘留”以及“告状难”、“执行难”等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诉讼权益。二是在年初“双节”(元旦、春节)前和“五一”、“端午节”放假前,我院专门针对节假日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明文禁止的规定和要求,在节假日期间,对全院所有公车进行了全部封停,有效地预防了节假日和八小时以外不正之风问题的发生。三是真正在法官与律师之间建立起廉政“隔离带”和“防腐墙”。今年,我院无任何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事)件发生。

4、唱响院歌,铭记院训。6月份,由我院院长王利荣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江波作词,音乐专业人士谱曲的灵宝法院院歌《中国金城法官之歌》创作完成。院歌以我院“勤于学习,甘于清廉,严于自律,乐于奉献”的院训和“争先创新,文明公正,开拓进取,团结和谐”的法院精神为主线,曲调高亢,旋律优美,意境深远。院歌创作后,我院邀请专业人士辅导全院干警演唱,并制作了音乐电视片,在灵宝电视台和《中国法院网》首页刊载播放,百度、土豆网等国内各大门户网站也纷纷转载。通过唱响院歌活动,陶冶了干警情操,增强了干警的集体荣誉感和廉洁司法意识。

(四)强化警示教育,营造崇廉氛围,全面加强和促进灵宝法院廉政文化建设。

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灵宝法院以法院廉政文化为纽带,紧密联系单位实际,着重推出宣教崇廉、励志明廉、活动促廉、制度保廉、警示省廉、阵地育廉、服务兴廉、结贫思廉、家庭助廉、督查固廉等“十廉”举措,制订周密细致的工作实施计划,在全院上下形成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为构建和谐金城、推动人民法院审判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是强化警示教育。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我院坚持经常用干警身边人活生生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教育干警,做到警钟长鸣。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院坚持每周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到警示教育室参观学习,组织讨论,写出心得,使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参观中接受教育,有所启迪,时刻提醒教育干警以廉为荣,以贪为耻,以公为荣,以私为耻,以“公正、廉洁、为民”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指导工作,全面促进法院廉政工作建设。

二是营造崇廉氛围。为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人人思廉、倡廉和促廉的廉政氛围,我院通过廉政书画摄影、廉政格言警句,廉政短信提醒,廉政谈话提醒等方式,努力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使广大干警随时都能得到廉政教育和警醒,让廉政文化能自然而然地带入到干警的日常工作之中,通过潜移默化地渗透,净化干警的心灵。

三是倡导以德促廉。我院紧紧结合灵宝是《道德经》发源地这一区位优势,将道德文化充实到法院廉政文化之中,提升法院文化品位,培养干警公正司法的思想境界和勤政为民的敬业精神,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坚持以德育人,把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与道德文化建设相结合、与司法为民教育相结合、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使廉政文化成为法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灵宝法官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四是丰富廉政载体。我院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专栏、标语等宣传阵地,力求内容上“富”、形式上“活”、载体上“新”,进一步提高廉政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营造“人人思廉,人人保廉”的浓厚廉政文化氛围。同时,我院以廉政特色教育为依托,倡导廉洁理念,塑造廉洁精神,打造廉洁环境,做到警钟长鸣。让清廉之花在每位干警心中盛开,永远保持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二、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路

2012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上三级纪委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执行“五个严禁”、《法官行为规范》、《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决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落实到我院反腐倡廉建设和各项工作之中。

(一)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开展廉政文化建设

积极推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人民法院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我院将确定2012年为“灵宝法院文化建设年”,一是设立廉政警示教育室。廉政警示教育室面积50余平方米,分为廉政警示、廉政图书和清廉茶座三个区,配备视频电视、电脑、投影等电教设备,集廉政承诺、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等多功能于一体,让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教育。二是在主要办公区域建设“廉政文化长廊”, 展出广大法官亲手创作的健康向上的摄影作品,配上廉政格言警句,通过精心装裱,制成统一规范的展框,悬挂在审判大厅、办公大楼的通道、走廊上,通过用图文并茂的廉政警句,努力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三是开展以进行一次廉政主题教育、唱响一首廉政院歌、编印一本廉政读物、开辟一个廉政专栏等“灵宝法院廉政十个一”活动,将廉政文化和廉政教育贯穿法院全年工作始终。

要通过建设廉政文化,使人民群众在与法院的接触中时时处处受到清廉、文明、务实的风气感染和熏陶。要把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不断规范干警的思想和司法行为。

(二)强化“一岗双责”,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王胜俊院长在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的要求,切实做到责任与权力相对应,强化“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的责任,纪检组、监察室以及各部门负责人的廉政建设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部门目标管理,分解细化,落实到人,与审判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干警实绩评价、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防腐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干警的廉政意识

纪检组、监察室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系统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培训活动,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五个严禁”、《法官行为规范》、《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决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及其他廉政规定,教育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强化公平与正义的司法理念,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警尤其是中层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他律与自律相结合,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对违纪违法案件,院党组要及时发出通报,利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凡不适宜继续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法依纪处理,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取信于民。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院党组要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法院财务、案件及人员管理,从根本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把惩治和预防腐败行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

要建立健全党组议事、财务管理、审判与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评查、差错案件责任追究、信访接待以及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戒勉、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等制度,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同时要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五)强化内外监督,严厉追究违法违纪行为

领导班子及成员要认真接受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监督与考核,要切实加强对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与考核。

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认真负责地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并及时回复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进行的专项执法检查和评议。

要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要特别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报道或反映的有关违纪违法和腐败问题,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一经查实,立即处理。

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的监督。院党组要在年底召开一次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认真接受本院干警的监督。要充分发挥信访监督、纪检监察监督、案件评查监督的职能作用,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纪检组、监察室要对重点岗位、热点岗位进行不间断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长抓不懈。我院虽然在这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干警的整体素质仍需要进一步提高,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力量也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整改和完善。在新的一年里,我院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肃执法执纪,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为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一一年一月

人民法院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总结及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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