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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超前,才能有把握成为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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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超前,才能有把握成为精英


行走在自己的轨道上

姓名:高倩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81年生于福州

就读院校: 2003年哈佛大学毕业,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2006届法学博士

5岁来到美国,一年后英语已经毫无交流障碍,两年后立志读哈佛大学,三年后开始阅读英文古典名著。10岁自学西班牙语和法语,又是一年后,在四种语言中游刃有余,两年后11岁时回国探亲,撰写并出版英文版《西方到东方》,15岁成为中央电视台以她的生活经历为线索而摄制的中英文三集电视纪录片《长大》的主角。

  一天只睡5个小时的忙碌生活,练就了她统筹时间的本领,多方面的社会实践活动丰富了她申请哈佛的简历,从小就开始的职业准备,培养了她作为一名优秀律师的资质和能力。

    她,循着自己设想的轨道,一步一步实现着自己的梦想。

  常励志,立常志——儿时的哈佛梦

  一个5岁的孩子信誓旦旦地大声喊道:“我长大了要上哈佛,我要做律师!”大人们听了,一笑了之,认为这是每一个孩子的天真可爱之处。作为其父亲的高燕定却跟别人不一样,他很看重孩子说出这句话,而且不是一般的重视。这正是他隔三岔五地不断地给女儿灌“迷魂药”——“哈佛好,律师好”的结果。

来美三年后的暑假,她跟随父亲来到心中那个神秘地方——哈佛大学,站在哈佛雕塑像前,高倩举起手臂,郑重其事地宣布:“十年后我还会再来!”7岁女孩的豪言壮语把周围的人逗乐了,但此时的高倩却是严肃的。她认真地想,你们不要笑我,我会做给你们看的!
童年的高倩总是做着大人的事情。

  家里的古典名著、人物传记、纪实文学是她的最爱,政治人物也是她感兴趣的话题。看起来,这跟她的年龄极为不称。1990年11月,德州参议员菲尔"格南姆到小学去“拉票”,9岁的高倩挤到格南姆参议员面前跟他握手、提问。1992年美国大选时,11岁的高倩参考《时代周刊》上的内容,竟然写了一篇助选演讲,在大选当天,在全校同学面前发表演讲。

  高中时的高倩,在学校广播喇叭里偶尔听到模拟法庭比赛的消息,二话不说,报名参加。最后竟然与队友一起,拿了地区比赛第一名!还获得了参加全州决赛的资格。16岁走进市法庭,参加少年法庭少年犯罪的审理工作,参加模拟法庭辩论比赛,两年的时间,让她在进入大学以前就有了法庭和法律的亲身体验,当律师的想法深深地烙进了她的心。

  高中的社会活动和兼职,无论做什么,她都有意识地力求与律师这个职业方向相吻合。为了培养说服人的口才,她去卖珠宝;为了广泛接触消费者,他当电话调研员;为了锻炼自己拥有一个律师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它应聘成为市少年法庭的检察官、律师;为了解更多的商业,她去《哈佛深红色》报社,最后做了商务主管……

  忙得没有觉睡——不断更新的简历

  已经深夜2点钟了。高倩屋里的灯还亮着,能清晰地听到电脑打字的声音。她还在赶着写论文

  早晨6点,照例能听到高倩对着酣睡的父亲说Bye bye,然后听到她开车出门的声音。

  忙碌,就是高倩高中时的生活。

  12岁,高倩开始给自己写简历。第一份简历成了她人生的里程碑,让她在全美600多人申请的约翰"霍普金斯大学25个奖学金中夺得一份名额。从此,她更加努力学习,参加各种活动和比赛,给简历添加更多“亮点”。得一个奖,更新一次简历,参加一次活动更新一次,担任新职务再更新一次,到高中毕业时,高倩已经有上百种版本的简历,用这些简历,高倩参加社会上、全州乃至全美的评奖、比赛、申请各种组织活动、奖学金、夏令营、找工作等等,直至最后申请大学。

高倩成长档案:

5岁美国幼儿园,自学了一学期的《爱丽丝漫游仙境》,英语突飞猛进。

6岁 一年级(小学elementary school),学打字,学钢琴,练数学题,阅读

7岁 二年级,造访哈佛大学,立志读哈佛大学。

8岁 三年级,背GRE、SAT单词, 阅读英文版《红楼梦》,自学汉语

9岁 四年级,大量阅读中外文学名著

10岁 五年级(中学middle school),在父亲的帮助下,开始自学西班牙语和法语。开始学小提琴并加入地区交响乐团

11岁六年级,回国探亲,撰写日记体游记《西方到东方》,参加青年女性职业讨论会

12岁 七年级(初中junior high school),学习高中代数,参加大学国际学生活动

13岁 八年级(初中junior high school),选修高中法语、西班牙语等课程

14岁 九年级(高中high school相当于中国的初三),获得地区即席写作第二名,在美国旧金山出版英文书《西方到东方》,以主角和主人翁的身份参加中央电视台三集纪录片《长大》的摄制。
选修英美文学课、西班牙文三级荣誉班、法文三级荣誉班、地理荣誉班、代数二级荣誉班、化学荣誉班、还有交响乐课。开始习惯于常常一天只睡不到五个小时,为了完成作业和论文,有时彻夜不眠。

15岁 十年级(高中high school)参加中央电视台在美国摄制纪录片《长大》。

 16岁 十一年级(高中high school),繁重的课程安排,选修并参加五门大学AP课程的考试:英语   文学、法语文学、西班牙文学、美国历史和化学。两门荣誉课:数学微积分、交响乐荣誉课;一门体育函授课,提前一年多修满了高中要求的所有学分。每周工作20小时, 17小时做IT公司电话调研员,3小时教小提琴。竞选成为交响乐团主席。参加每周末的各种演讲比赛,模拟法庭比赛、模拟美洲国家组织(OAS)比赛,获全州第一名,全美国比赛第二名。

17岁 十二年级 (高中 high school)
         忙碌的课外活动:交响乐团排练、数学科学会议、法语俱乐部会议、演讲队会议,参加各种比赛,包括选美比赛,每周工作18小时,15小时卖珠宝,每周3小时教别人小提琴。
         参加一门SATⅠ、3门SATⅡ考试和3门AP考试。写大学申请论文,写申请各种奖学金的论文,申请美国大学。交响乐团筹到18万美元来华演出费用,以最高荣誉高中毕业,毕业后,暑假期间,“超前”四年准备法学院入学考试LSAT(美国法学院规定,至少是大学毕业,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才可以读法学院)。

18岁 哈佛大学一年级,主修历史及国际关系。
到哈佛招生办工作,当义务法律咨询,在波士顿中国城教英语,与贫困家庭的小学生结为良师益友,当哈佛校园小商店的副经理,《哈佛深红色》报社的发行部经理

19岁 哈佛大学二年级
开始担任哈佛乃至哈佛所在地剑桥市唯一平日每天出报的《哈佛深红色》报社的商务主管(Business Director)。

20岁 哈佛大学三年级

21岁哈佛大学荣誉毕业,同年考入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博士学位,同年底,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一年级,以法学论文的比赛成绩,获任《哥伦比亚亚洲法学刊》编辑

22岁哥伦比亚法学院二年级,以优异的成绩和法学论文比赛成绩相结合,获任《哥伦比亚法学评论》编辑,数月后升任编委。

……
附:美国教育体系介绍

  美国中小学十二年制,全美国高中统一四年,但高中是否毕业并不取决于是否在学校四年,而是取决于是否修满学分。高倩所在高中规定修完22学分就可毕业。一门课上满一学期,得半个学分,上满一年两个学期,得1个学分。高倩所在学校规定,所有的课程满分都是100分,但是折成美国大学和高中通用的平均分GPA时就不一样了,一般课程100分的GPA等于4.0,荣誉课程和大学水平的AP课程却是5.0。高中毕业生的GPA,是高中期间所上的所有课程的GPA的总和除以所修课程的总数。为了能拿到高的GPA,大家争着上荣誉课和AP课,4.0和5.0的差别是很大的。AP课比荣誉课难,拿高分较不容易,如果两个人的GPA相同,其中一个选修的AP课程较多,就可以显示出更优秀。

  阅读、思考和写作——两年写就几十万字

  报考德州大学时,高倩轻松应对文学教授关于红楼梦的提问,成功申请了“第二计划”的最高全额荣誉奖学金。因为,从三年级到高中毕业前,高倩已经读过三遍英文版《红楼梦》!小学的图书馆,已经被高倩读遍了!

  当高倩11岁回国探亲,思想早熟的她写成了英文版《西方到东方》一书,讲到了很多社会问题,受到了美国工学院院士哈里斯博士的高度表扬:“《西方到东方》的作者,作为模范将鼓舞年轻人投身到这场相互理解和尊重的活动中去”。

高中后两个学年里,高倩的电脑留下了四五十万字的各种文稿,写作论文贯穿在美国教育的各个课程里。阅读与写作,是美国教育最重要的部分,高倩在学美国历史课时,老师要求学生读好几本书,读完每一本书写一至几篇论文,包括自己对那一段历史的分析、反省、思考和总结。
高倩爸爸:“美国的历史教育是一种非常严肃和深刻的教育,高倩在哈佛大学时学的就是历史,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历史专业强调巨大量的阅读、对证据的分析评估和批判性写作的训练,是很理想的为进一步的法律和商业的学习和职业生涯做准备的专业。”

记者与高倩父亲高燕定的对话

  采访对象:高燕定,美国升学顾问,在美国得克萨斯A&M大学任研究仪器专家至今;高先生深入了解美国中小学教育以及美国大学录取学生的有关细节,出版畅销书《人生设计线路图》、《人生设计在童年》。其女高倩1981年生于福州,1986年随母亲赴美与先期旅美的父亲团聚。2003年毕业于哈佛大学,同年8月考入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在读法学博士,哥大法学院亚裔学生会主席,美国律师协会哥大法学生代表,美国三个最高法学学术刊物《哥伦比亚法学评论》编辑、编委。熟练英、法、中、西班牙四种语言。

  因高倩在美的学习工作非常忙碌,故本次采访通过其父高燕定先生从侧面了解高倩的学习成长过程。

记:虽然是采访您,但更多的问题可能是关于您女儿高倩的学习成长过程,当然还包括您对孩子的教育培养理念。首先我们想知道您对女儿的学习成长过程了解多少?高倩目前在美国忙什么?

高:哦,她18岁之前的学习成长过程我都非常了解,因为她一直在我身边。18岁上大学后的那4年里,虽然远隔千里,几乎天天都有电子邮件来往,还有电话联系,一年也能见到四次,应该说,对她上大学期间的学习和活动也是非常了解的。有时,她也会将她写的,认为有意思的大篇文章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我,除了让我欣赏外,也是为了让我了解,她在忙些什么和怎么忙的。大学毕业论文完成的第一时刻,她将论文发给我,并且马上给我发一个邮件,紧接着又给我挂电话,通知我“完成了”,让我赶快看——那是一篇130页的论文

  上了法学院以后,明显的比上大学本科时忙多了,除了众所周知的“人间地狱”式的,极其忙碌的法学院的学习之外,她还担任《法学评论》的审稿、编辑工作,这是一份比法学院学习本身还要忙的工作,最忙的时候一星期要工作60小时,上课都得先搁一边,以后自己再去补,因为期刊必须保证质量定期出版,课是你自己的事情。有时凌晨4点起来复读、研究稿件,为了赶在早上6点钟召开的编委会上发表有深度的意见。忙到这种程度,是局外人所无法想象的。所以,现在除非有极其重要的事情,我不会主动给她挂电话,也较少给她发邮件,因为读邮件也要花时间。不过,她会抽空给我发邮件,常常会在进出地铁的前后,抓紧时间给我挂电话。现在,正值暑假,她在纽约的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工作。

记:决定高倩上哈佛和哥伦比亚大学的关键,你认为在哪里?哈佛看重了她身上哪些优点?

高:据她自己的话讲“哈佛不要我要谁?”她的自信源自她那不断更新的简历。她的简历用10号英文小字填满了整整两页。简历总结了高中四年的沉淀:高中四年总成绩GPA4.4,全校440名学生中排名第10,上了8门AP大学课程,SAT考试接近满分,四种语言;除此之外,她担任交响乐团主席、西班牙学会主席、数学科学比赛队副队长、演讲表演队长、校长顾问委员会委员、州长荣誉项目辅导员、少年法庭律师,还参与大学里的中国留学生的活动;此外,她的工作经历也非常丰富,义工、社区活动、出书等,奖项更是一大堆,包括在演讲类型的比赛中,获得全州第一和全美第二名的名次。高倩的自信是有理由的,也是从小就开始,有目标、有自我追求的必然结果,不是偶然的。当我得知学校的教育顾问给了她最高评价——“我职业生涯中所遇到的最顶尖的极少数几个之一”的时候,我并不感到意外。当获得哈佛、普林斯顿等名校录取时,我们虽然也很高兴,但是并没有“惊喜”。所以,当时接到录取通知以后,我的朋友们想为她开一个大派对,她没有同意,她认为,这并没有什么值得张扬和庆贺的,进了哈佛不过才是一个开始而已。

记:你认为高倩比其他一般人都聪明吗?高倩是格外用功,勤奋好学的学生吗?

高:现在,我不得不承认她是很聪明的。哥伦比亚《法学评论》在世界1019个法学学术杂志中排名前三位,她不仅是这个《法学评论》的编辑,还是几十名编辑中屈指可数的7名“文章”(Article)编委之一。全美国乃至世界的法学教授、学者和著名职业律师都在法学评论上投文章。美国排名前18位的法学杂志个个都是学生当编辑的各校《法学评论》,最著名的法学教授、律师的论文争相投到学生当编辑的《法学评论》来发表,而《法学评论》的编辑部选拔竞争非常惨烈。作为顶尖法学院《法学评论》的编委,对教授、学者的论文有录用投票权和独立的否决权,也就是说,录用一篇稿子,必须由集体投票决定,但是,一个编委看了一篇稿子后,不必与其他编委讨论,一个人就可以独立决定,直接拒绝掉一篇稿子,有很大的权力。不过,当然既不能滥权,也不能马马虎虎地审稿。作为世界最崇高的法学杂志之一,如果把高水平的论文拒绝掉,是很羞耻的事情。所以,作为有很大决定权的编委,除了必须具备丰富的知识基础,还要能够理解和欣赏很深奥的东西。

  这是法学院学生的最高成就和荣誉,也会是她一生的荣耀。当然,这一份荣誉要有巨大的付出。一个编委一年要阅读大约300篇论文,每篇论文的长度从70页到100多页不等。(记:300篇?100页?)没有错,这一点很多人无发想象。哥伦比亚《法学评论》每年收到1800多篇长论文的投稿,每期只能发表3篇长论文,每篇论文的长度都是几十,百把页,所以每一期杂志都是一本大厚书。除了审稿以外,每一个编委还要负责当三篇论文的“责编”,包括给那些教授作者写长篇的修改意见,一直负责到文章发表为止。不过,《法学评论》编辑部里的没有文章录用权的一般编辑会配合他们,做很多引文注解的校对工作。一篇法学评论里的论文的引文少则100多篇,多的可能达到两三百篇。

  可以说,高倩能有今天的成绩是靠她长期积累的结果。她不是天生就聪明的,只有聪明是不够的,有目标的锻炼和长期的积累成就了她的成功。她很用功,但不是那种埋头死学,为了用功而用功,她的勤奋是有目标的,为了实现梦想,积累丰富深厚的知识,不怕吃苦,非常投入地去学习、做应该做的事情。

记:在她很小的时候,你就给她灌输读哈佛大学的想法,你当时就认为她一定能考上哈佛吗?

高:她很小的时候,我对怎么进哈佛不是很了解,她考入哈佛前两年才有了很明确的了解。她5岁去美国的时候,我给她说长大了上哈佛、当律师,我只是给她灌输一个梦想,让她在小的时候就建立和培养职业目标和专业兴趣,让她知道上哈佛好,当律师好。慢慢地她就潜移默化地认为上哈佛好,当律师好。要上哈佛就要比同龄人读更多的书,要当律师就要博览群书,因此她从小就喜欢看人物传记、纪实文学等书籍。

记:您认为成功的人生都是可以设计的?那么名校的学生以及成功的职业人生都可以设计出来吗?

高:是的,我认为成功的人生都是可以设计出来的。我在《人生设计在童年》一书里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在一个日趋规范化的社会里,人生是可以设计的,而且应该在童年就开始。从童年、少年就开始就有了科学理性的人生设计,人们可以完全不凭机遇,不靠伯乐,而是按部就班地,可预见性地获得自我认识意义上的成功。当然,根据这个道理,名校学生和成功的职业人生都是可以设计出来的。

  不过,在不规范的社会环境下,也有人没有规划,没有设计也获得很大的成功,这一点和我的“设计成功论”并不矛盾。这种成功靠的是机遇,所谓“乱世出英雄”,成功几率很低,并没有成功的必然性,也不形成统计规律,是不能作为学习仿效的依据的。
当然,这里所说的“设计”也并不是指由家长一厢情愿的主观“设计”,违背孩子个人意愿,很不人性地让孩子做他们不愿意的和不合适的事情。进了名校而没有很好职业的学生,我想这样的例子并不少。

记:高倩在哪些人生选择上采纳了你的意见和建议?在哪些方面是她自己做出的选择?

高:应该说她没有简单地采纳我的任何意见。我只是给他灌“迷魂药”,让她走上了这条路,让她自己也认为好,就一直认准了这个职业目标。为了当律师,她在高中的一次广播里,听到有模拟法庭比赛的事,立即就报了名。高倩两次参加模拟法庭比赛,都获得地区第一,紧接着又参加全州比赛。其实,他们学校里有什么活动,我事先都不知道。全部都是她自己做主,报名参加以后我才知道的。在国外长大的孩子,自己的想法比较多,要让她听你的,都按说你说的去做是不可能的。实际上国外很多优秀的孩子都很独立,这是美国优秀孩子的特点。

  迄今为止,我只帮助过她一个活动,就是高中的管弦乐交响乐团。她的交响乐团在纽约林肯中心举行的纽约国际音乐节上获得了金奖,随后接到各国的演出邀请,在她的建议下,有138名成员的乐团决定赴华访问演出,中国方面我帮她们联系合作单位和学校,安排旅程和演出地点等。高倩则忙着18万美元出国演出的筹款。

记:假如高倩的成长和发展违背了您的意愿,并没有按照您所设想的目标发展,你会怎么样?

高:我会打死她。哈哈哈……,开玩笑。事实上,高倩的成长确实让我非常满意,也正符合我当初的愿望。长大上法学院、当律师是我从小给她设立的职业方向,但是,由于我的科学的引导,使律师作为自己的职业定位深深地扎根于她的心中,已经完全成为她自己的理想和人生奋斗目标。她现在读法学博士,至于愿不愿意终生以律师为职业,完全应该由她自己决定,她毕竟是一个成人。不过,有位专门为律师做职业咨询的著名专家在她的有关律师职业选择的专著中,论述了法学博士可能有的300多种职业选择,所以,她的职业发展前景是很宽阔的。

记:高倩11岁写成英文版的《西方到东方》,书中作者对社会问题的深刻洞察力得到了哈里斯博士的高度赞赏,在这里我们暂时不谈这本书的思想价值,我们要问的是一个5岁才第一次到美国的中国女孩,她是如何一步一步地学习英文并熟练地运用英文写出这篇著作的?

高:高倩对基础语言的掌握应该是在童年完成的。我英语不够好,我相信我以我们这一代人的英文是教不出什么美国精英的。我自知没法教她什么,也知道无法教她,但是,给她好的思想方法,给她好的学习方法和好的教材让她自己去学这个很重要,就像我在《人生设计在童年》那本书里提到的,我给她买了一套录像带《爱丽丝漫游仙境》,这是数学家卡尔"刘易斯写的一部家喻户晓的童话故事。她看了几百遍,(记:真的几百遍?)真的几百遍,她喜欢看,真的很喜欢,她上幼儿园回来,半天和晚上她的录像机一直开着,一天就能看三四遍,其实我给她买了三个带子,但她只看那一个。高兴的时候,就在沙发上跟着影片手舞足蹈。不到一个学期,她能够记住整个片子的对话和音乐,还可以一字不漏地背下对白。可以说,就是这盘录像带,消除了她对英语的顾虑。(记:在美国那个环境里,你说如果没有这盘录像带是否也可以学好英语呢?)在美国,学英语不能说是学外语,而在一定意义上说是学本国语言,如果没有看这盒录像带,是不是也行?其实也行,生活在说英语的环境里我们不能否认不看录像带仍然能学好英语。但是这盘录像不仅让她更快地掌握了英语,也给她的童年带来了快乐,帮助她在一种非常愉悦的环境下进入一种新的语言环境。

记:高倩何时开始克服了语言沟通障碍的?她的英语水平什么时候到了可以作为母语的程度了呢?

高:应该说,去美国一年后,她跟同学、老师进行交流就已经没有任何问题了。到了7、8岁(三年级)她的英文已经是学校里最好的了。因为那个时候,她已经阅读了很多英文版的古典文学。我当时规定她的书包里只装古典名著,不准她看通俗小说之类的书。

记:对于一个理解能力有限的7、8岁的孩子,况且当时的她英语单词量是有限的,要求她阅读古典名著,是不是有些过分和近乎残忍?

高:古典文学比较深,不像通俗文学不用思考就能看得懂。有人认为,孩子小的时候,还没有能力读懂古典名著就不该去读。如果小时候没有能力理解就不去读,大了又没有时间读,这样下去,中国的古典文化就不能延续下去,甚至有消失的危险,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很不好的教育现状,这是教育危机。你到书店可以看到有《古典文学速读》之类的书,薄薄的一本包括了上百部的古典名著,这是教育的悲哀。因此,我要求她超前读些古典名著,让她很小的时候就能够思考一些比较深的东西。在高倩三年级的时候,她开始看英文版的《红楼梦》,到高中她已经读了三遍。其他像英文版的《青春之歌》、《子夜》、《家》、《春》、《秋》、《西游记》、《水浒传》、《红岩》和其他“文革”题的作品等都成了她业余很好的阅读材料。1991年,我带她第一次回国,途径香港、北京、广州、上海、福州,每到一处,我都会搜集很多英文版的经典书籍,用布袋一袋袋运回美国,从此,高倩在初中前有了更多书可以读。我发现中国教育一个不好的现象,就是读书人不读书,只管上课、做练习题和考试,出现了读书人不读书的现象,这是中国5000年的历史,到今天才有的现象,我们这几代人都应该很好地反思。

  一个孩子读这些东西,她可以不懂,但是她不会永远不懂,即使一知半解,多读几遍,也会有不同的思考和收获。如果永远不去读这些东西,大了也一定不懂。

记:一个小孩子要求读这么多题材严肃的书籍,会不会产生厌倦和逆反心理?

高:应该说还是有一点的。比方说我要求她书包里只装古典名著,她也会偷偷在书包里放两本通俗文学类的书。但是,我会经常鼓励她,用另一种方法激励她,‘你真的能看得懂,你真的很厉害啊!’高倩会很得意地说,‘厉害吧,我讲给你听。’等等诸如此类的鼓励给她的学习成长带来了不少帮助。

记:听说,高倩在读高中之前就参加了美国的”高考”SAT,还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高:是的,她5年级就第一次参加了SAT考试。据我了解,美国很多好学生在7年级就参加SAT考试了。我也认为什么都要超前计划,只有超前,才能有把握成为精英。高倩第一次接触SAT词汇,是她在读文学名著的时候,因为名著里面有很多生词,多是SAT、GRE词汇,这些词汇是阻碍她理解名著的障碍。于是,我安排她一个夏天专门背这些词汇。当时她还不到9岁,有种出生牛犊不怕虎的气概,她给自己定了计划,每天背四十几个单词,在背的那一页上方注明日期,用以督促自己,最终她不仅把每一个单词都倒背如流,还熟记每一个单词的文字叙述。就这样,她以一种游戏的心态背完了所有SAT、GRE词汇。小孩子的潜力是无穷的。

记: 我感觉你是把女儿当作天才来培养,至少是有这个方向和目标?

高:天才是不需要培养的,天才就是天生的。我没有把她当作天才,但我对她期望很高,从小给她一个明确的职业目标。美国国家职业信息协调委员会提出的全国职业发展方针,把人的成长分为四个阶段,要求从6岁开始,每个阶段都要有职业规划意识,都要学习如何规划职业,了解职业市场需求。我在写《人生设计在童年》时,有人问我,小孩子懂什么?我会说,小孩子是不懂,大人也有不懂的,但是你要引导她,教她,她就懂了。在不懂什么的时候也需要进行职业规划意识的教育,从小强化职业意识,她自我发展的目标就很明确。你可以看到,有些人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知道将来自己做什么,成熟的大学生和不成熟的大学生差别很大。很多人大学毕业对前途未来,对职业方向还是一片茫然,就是从小缺乏科学的职业教育。对我女儿来说,我并没有培养她成为天才,但我可以培养她成为美国的精英。

记:这种职业规划的意识教育有没有在美国的所有学校都施行了呢?

高:每个学校不一样,我认为在大部分学校并没有严格的施行,大部分的美国学生也没有理性地、有意识地从中获益。但是精英学校会不同程度地进行这方面的教育。毕竟,精英是少数的。如果从小就有职业规划的意识,到了高中这方面的意识就非常强了,到了大学自己的职业规划就会很明确,因为能力从小就培养出来了,一毕业就容易找到自己想做的工作。成熟的大学生和不成熟的大学生你一眼就能看出来,差太多了。女儿哈佛毕业,考上在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要从波士顿搬家到纽约,我帮她出主意,怎么搬家,到哪里租车,怎么去,怎么回,遭到了她的拒绝。她对我说‘这么简单的事,还要你教我啊,过两年我就指导别人了。’(律师的工作之一就是指导别人处理各种复杂的事情。)我当时听了就笑了。当时虽然我人也在纽约,但是,她租了一部车,坚持自己从纽约赶到波士顿,装满一车,自己开车把家搬到纽约来。她的说法是,要是这点事自己都做不了,还怎么当律师?

  据我所知,在目前为止,中国国内甚至到了大学都缺乏职业规划方面的教育灌输,大学生的职业预备期太短,毕业了还不知道自己适合做什么,更没有培养自己的职业能力。

记:高倩还不到10岁就已经开始学习西班牙语和法语,你是如何想到让她同时学习两门外语?你有没有考虑过她同时学习两门语言是否会发生混乱?

高:高倩不到10岁学习西班牙语和法语有人觉得非常惊奇,其实这个不奇怪。就像三四年级的中国学生学习英语一样,当时高倩的英语已经非常好了,作为母语来表达没有任何问题。她英语好到什么程度呢?有出国的研究生要她帮着改作业,并且那个时候她已经开始出书了,学校里重大活动的英文稿、演讲稿、学生会主席的报告等她都写过,因为她写得更加地道。(记:为什么?)这跟她的阅读有关,因为她读的都是成年人的东西,思想相对更加成熟一些。

  我认为有些人学习外语是有畏惧心理的。他们给自己至少三个充分的理由:第一,学外语没用,第二学外语没时间,第三学外语好难。而最重要的是他认为自己学不会,一想就怕。而人小的时候,就不会存在这种畏惧心理,小孩子无知无畏。

  混淆?我当时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直到她上7年级要选修一部分课程。我当时咨询学校老师,如果同时学两种语言是否会混淆,当时老师回答我说,两种语系是不一样的,是不会混淆的,就这样高倩继续在学校学习西班牙语和法语。当时同届的学生,只有她一人同时选修两门外语,从高中一直学到大学水平的文学课程,4年高中课程、2年大学课程。高中的外文课,老师用外语教课,每年都要求阅读几本厚厚的法文或西班牙文的文学原著,同时要求写评论文章,经过高中四年的学习,高倩已经可以讲四门语言了:汉语、英语、西班牙语和法语。

记:说说高倩当时是如何自学西班牙语和法语的?

高:一个暑假三个月基本是一天8小时都在学习。实在累了,就趴在桌子上,睡会。她按照课本里的注音,自己学习发音,默记每一个单词,然后看有关的英文介绍,理解语法和课文,把耶鲁的一套教材当听力,听与课文配套的录音带。我仍然表现出对她自学来的两门外语非常惊奇甚至难以置信,继而对她高度赞扬,从而她在自学过程中找到自信和骄傲,更加喜欢学习。

  三个月的暑假结束了,高倩没有放弃学习外语,利用业余时间继续学下去,直到第二年暑假又集中时间学两门外语。直到她能看着法文或西班牙文的课文,直接就翻译成英文,看着翻译后的长篇英文稿,直接就说出法文或西班牙文,而且非常流利。

记:在一个说英语的国度里长大,她有没有丢掉或者放弃自己的汉语学习?

高:她中文的阅读不是很好,但她的汉语讲的比我速度还快,逻辑性非常强。她的汉语主要在家里讲,但是跟我外面的大人朋友很谈得来,关系很好,甚至跟我的一个博士朋友进行辩论。我那个朋友经常故意“激”她,情急之处她也会拍桌子大声置疑。我没有让她花很多时间去学习汉语,因为考虑到“回报”太少。她只学习了中国针对外国留学生的汉语读本第三册,不过她学汉语也很快。

记:对于一个人如何学习多种语言,请您谈谈您本人的见解?

高:学习一种语言就代表了一种思维,掌握多种语言就有了多种思维,我们不能把学语言单纯的看作学语言本身,认为语言只是一种工具。这种看法是错误、狭隘和短视的,这种思维在30年前中国闭关自守的时候也许是对的,但在中国走向世界,融入世界的今天,这种想法是非常过时的。

  我认为学习语言越早越好,最好从三岁就开始培养,跟母语同步学习。如果从小就培养的话,到了高中他就可以熟练运用多种语言表达了,他会具有多维的思考能力和广阔的视野。具备多种语言能力的人,具有参与优越教育机会和获得优越工作机会的先决条件,在未来社会受到极大欢迎。多语言的学习能力并不是只有那些语言“天才”才有的。我在《人生设计在童年》一书里,以我自己和女儿的不同经验和深刻体验,结合引用美国科学家近期的科学研究结果,对这个问题有大篇幅的论证——其实人人都是外语天才,只是很多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而没有去开发这个人类普遍存在的多语种潜能。

  以下是高倩在模拟法庭比赛中的结辩陈述。结辩陈述是法庭辩论之后,由各方律师代表所做的最重要的总结发言。双方结辩陈述之后,就等待法庭的裁决。

高倩在模拟法庭比赛中的结辩陈述
Closing Argument

  May it please the court, your Honor, counsel, members of the jury. Today, you’ve heard a story about a close-knit and loving family. You’ve met Ms. Aurora Greenway who is the mother of the late Em Greenway. You’ve witnessed the bond that Aurora shared with her daughter and her daughter’s children. Therefore, you must now be wondering what the mother is doing here today in the trial of her daughter’s murder.

  Ms. Aurora Greenway is quite a character. Her integrity and inner strength have been accounted for by her neighbor Rhett Breedlove AND her housekeeper Rosie Dunlap. Furthermore, these people and even the state’s own witnesses have no choice but to agree that her daughter was her greatest concern at all times. Certainly, I’m not trying to tell you that Aurora Greenway is perfect. She’s NOT. She has many flaws which have been shared with the court today. She has a feisty temper, does not always get along with everybody, and likes to be in control. However, these are not reasons to convict her of murder. These are personality traits, not motives to kill. Em was her only daughter and Aurora would have done anything for her, except take away her life. Therefore, today she is on trial because the world didn’t have anybody else to point the finger at. Sure, she had access and because of that and that only, the prosecution is trying to convince you that she DID kill her daughter. Let me remind you though that Pat Clark claimed to be at the hospital that night, and Flap Horton was seen leaving it. They both had the same access, but they were HARDLY investigated. All of this information are seeds of doubt in your brain that the prosecution is trying to uproot. Instead of conducting a thorough investigation, the system has brought the loving mother of the deceased here today to tell you what happened…DESPITE the pain that she is suffering. She didn’t have to testify today, but she did. After all, NOBODY else knows what happened in that room. She does, and she TOLD you.

  On the other hand, look at the witnesses that the prosecution have brought before you today. They have asked you to trust in Em’s doctor, Jordan Ratchford, a woman who has practiced only as a family physician. This woman who has little knowledge or experience with any form of cancer is here to testify as an “expert” on Em’s illness. Not only that, she signed the death certificate herself and determined for herself that the cause of death was respiratory failure due to the disconnection of the life support system. She’s not a pathologist, just a small family physician. And not only that, she didn’t even arrive in the room until over half an hour after the respirator failed. How would she know what happened? Next, the prosecution brought Flap Horton to the stand. This man had more to gain from Em’s death than anybody else, a whole 500,000 more ways to gain. And now that his wife is gone, he doesn’t even care about his children and have even left them in the custody of the woman that he supposedly believes killed their mother. And of course, we met Pat Clark who swears that she saw Rory leaning over the bed with the plug in her hand. However, perhaps we should remember that she even admits to being intoxicated at the time. Furthermore, she told you that she saw this spectacle around two am, which is a full hour before Em Greenway died.

  As you examine the case today, you need to think about love and its power. Don’t forget that Dr. Ratchford had given Aurora hope that her daughter would revive. Why then would she take it away? As you deliberate, think about what has been said today and look at the bare facts. After all, the burden of proof lies with the prosecution. THEY are the ones who must prove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 that Aurora killed her daughter. You know that has not been done, so don’t make their burden any easier. The prosecution has also told you that you, the jury, are the only people that stand between her and the vulnerable society out there. But just think, you ARE also the only people that stand between her and a first degree felony which she did not commit.

  Therefore, deliver a verdict of not guilty. The simple truth is that Aurora Greenway would never have killed her beloved daughter. Just because she’s the only one you’ve been told to blame doesn’t mean she IS the one to bl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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