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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不断提高反腐倡廉能力

范文作者:本站    范文来源:本站整理    范文栏目:纪检监察    收藏本页
省纪委七次全会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围绕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总结我省2004年的反腐倡廉工作,研究部署2005年反腐倡廉工作.国富同志作的工作报告,我完全同意,希望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在过去的一年里,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的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惩防并举,综合治理,推动我省反腐但廉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浙江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全省纪检监察战线的同志们
  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诚挚的问候!
  前不久,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最近召开的,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这一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寓意深刻,内涵丰富,发人深思,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和针对性,充分体现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体现了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的信心和决心,是对我们党反腐倡廉理论的发展和深化.这一重要讲话,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全党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厉惩处腐败分子的同时,进一步探索有效预防腐败的思路和方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这一重要讲话,从经济环境,制度保证,社会氛围,工作经验,物质基础等方面,阐述了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条件基本具备,时机比较成熟,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预防和惩治的关系等五条措施.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纲领性文件.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这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扎实抓好《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着力构建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整体推进我省的反腐倡廉工作.
  一、深刻认识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
  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深化,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这对于有效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反腐倡廉理论与实践的丰富和发展.我们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实践中,对党内可能出现腐败问题的现实危险性始终保持高度警觉,不断进行积极探索,努力解决党的执政条件下进行反腐倡廉工作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毛泽东同志反腐倡廉的基本思想是加强教育,发扬民主,依靠群众监督.他认为,"掌握思想教育,是团结全党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中心环节".他明确指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时期提出,要靠监督,教育,法制来解决党内的不正之风问题.他指出:"党要受监督,党员要受监督.""克服特权等腐败现象,既要解决思想问题,又要解决制度问题."在新的历史时期,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反腐败斗争应该逐步加大治本的工作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堤防","依靠发展民主,健全法制来防范和治理腐败现象."党的十六大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要求,深刻总结了中外执政党建设的经验和教训,与时俱进地作出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并颁布了《实施纲要》,第一次比较系统地提出了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基本要求.这是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党的反腐倡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也是执政党反腐倡廉史上的一大创举.
  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他强调:"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我们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世界上一些长期执政的政党丢失政权的教训告诉我们,一个政党在执政过程中,如果经济长期搞不上去,人民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提高,迟早会丧失执政地位;经济搞上去了,但腐败问题严重,同样也会失去民心,丧失执政地位.当前,我们党正面临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重大考验.与以往的考验相比,这次考验面临的环境更复杂,形势更严峻,任务更艰巨.要经受住这次考验,根本在于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迫切需要切实解决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问题,关键要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上下功夫,从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对我们党的信任和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只有这样,我们党才能不断提高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能力,才能始终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认识,尤其是党的反腐倡廉规律认识进入新境界的重要标志.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治标和治本,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只有抓紧治标,严惩腐败行为,有效抑制腐败分子的猖獗活动,才能为治本创造前提条件.只有抓好治本,从源头上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才能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取得的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我们党长期以来对反腐倡廉规律进行不懈探索的实践表明,反腐倡廉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当把它作为一个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系统工程来抓,既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继续保持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又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高度,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这是我们党对反腐倡廉指导方针的坚持和发展,对反腐倡廉成功经验的继承和创新,表明我们党对反腐倡廉规律的认识进入一个新境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正是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深刻认识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反腐倡廉工作的与时俱进.
  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从根本上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在当前形势下,"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在坚决惩治腐败,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同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力度,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努力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这些年来,我们从客观实际出发,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针对腐败现象较多,来势较猛的情况,着力治标,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随着斗争的深入,我们在不放松治标力度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也要看到,一些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完全解决,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仍然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把教育,制度,监督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发挥惩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整体效能,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完善,依法执政,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实施,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提供了更有利的时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积累了重要经验;国家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我省作为沿海发达省份,各类腐败问题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相对显露得比较早,改革创新和治本抓源的任务更为紧迫和艰巨,迫切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大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工作力度,加快构建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推进反腐倡廉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努力开创我省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
  二、认真总结我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践经验
   2003年7月,我省率先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实施意见(试行)》,着力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一重大举措,标志着我省反腐倡廉工作开始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步入了打整体战,主动战的新阶段.一年多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工作,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注重宣传发动,任务分解,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这项工作初步形成了重点突出,整体推进,上下联动,狠抓落实的良好态势,显现出构建工作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可喜局面,取得了联合会性的成效,积累了初步的实践经验.
  回顾总结我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初步实践和经验,体现四个特点.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这项工作中,始终坚持为促进发展这一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务,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努力使构建工作与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相适应.紧紧围绕深入实施"八八战略"这条主线,认真开展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市场经济秩序,开发区清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的执法监察,保证了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的有效实施;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和矛盾;紧紧围绕机关效能建设,普遍成立效能监察投诉,开设统一的投诉电话,出台"四条禁令",组织效能建设监督员明查暗访,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人和事,推动了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
  2、抓住重点,"三管齐下",发挥教育,制度,监督的整体效能.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教育,制度,监督这三个重点,坚持"三管齐下",使之贯穿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工作中,统一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发挥教育,制度,监督三者手段的综合性,运作的整体性和效能的互补性,力求取得使人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综合功效.坚持教育崇廉,重在修德律己,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江泽民反腐倡廉思想和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广泛开展向先进性典型学习活动和警示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尊廉,崇廉,爱廉的良好风尚,筑起"不想腐败"的思想防线.坚持制度保廉,重在规范约束,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财政管理,投资,干部人事等体制制度改革,深化行政服务中心和统一招投标平台建设,建设"不能腐败"的制度体系.坚持监督促廉,重在制约惩治,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扎实开展巡视工作,深入推进"三谈一述",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形成"不敢腐败"的权力运行机制.
  3、结合实际,注重特色,探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新路子.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地方,行业以及专项工作各自的具体实际,选好抓手,突出重点,注重特色,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构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实践中初步探索形成了四种构建方式,为全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健全提供了有益经验.一是杭州,绍兴,舟山,温州,衢州,台州等地探索形成的整体构建方式,着眼于整体推进一个地区反腐倡廉工作,内容上涵盖了惩治和预防的各个环节,体现了系统性,全局性和完整性的特点.二是宁波等地探索形成的专项工作构建方式,紧紧围绕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贯穿到重大项目工程建设等工作中,体现出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药监,司法,海关,国土,财政,公安等部门探索形成的行业构建方式,从各自行业的工作特点出发,针对容易滋生腐败行为的关键岗位和重点工作,完善管理,健全制度,形成具有行业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四是省检察院,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等部门探索形成的联合构建方式,围绕实施"五大百亿"工程,整合部门职能,综合运用法律,纪律,政策及行政管理等手段,预防职务违纪违法.
  4、及时总结,加强研究,提升构建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边实践,边总结,边研究,边提高,注意发现和总结各地各部门在构建工作中创造的新鲜经验,不断深化我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内涵,提高构建工作的水平.如省纪委分别召开廉政文化建设,统一招投标平台,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等专项会议,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工作经验.同时,把构建工作作为一个重大实践和理论课题,组织开展多层次的研讨活动,确定了一批研究专题,获得了一批研讨成果.省纪委还专门召开中心组学习会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理论和实践研讨会,专题学习研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工作,进一步明确基本思路,不断提高我省构建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总之,我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起步较早,开局良好,为贯彻落实中央颁布的《实施纲要》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这项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思想认识不够重视,构建工作不够规范,保障机制不够健全,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此,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切实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
  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要求,体现了标本兼治,注重治本,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实施纲要》的要求,既增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紧迫感,又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既总结经验,坚持反腐倡廉的好做法,好经验,又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新思路,新办法;既严厉惩治腐败,又有效预防腐败,使反腐倡廉工作整体推进,健康发展."我们一定要紧密结合浙江实际,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要求,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力度和更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努力取得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新成效.
  我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目标是:按照中央提出的总体思路和具体要求,从浙江实际出发,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建立健全切实管用的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总要要求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眼于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既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又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逐步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努力为加快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
  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加快发展,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也出现了经济主体多元化,分配方式多样化和利益关系复杂化,使人们的思想观念,道德观念和思维方式发生很大变化.我们必须主动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治理和解决腐败问题的途径和方式.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国有资本运营各个环节的监管,严防国有资产流失.要推进财税,金融,投资等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要妥善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逐步推进健全制度改革,努力解决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
  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用发展民主来防止腐败,是我们党反腐倡廉的一条重要经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公共权力受到有效的监督制约,反对和铲除一切为了私利而滥用公共权力的丑恶现象,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轨道运行.我们要大力发展党内民主,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逐步推进党务公开,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使广大党员更好地了解,参与和管理党内事务.要进一步发展人民民主,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要通过建立健全各项民主制度,不断增强全党全社会的民主意识,切实保障广大党风吹草动和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适应.从根本上讲,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反映的是剥削阶级思想意识,代表的是消极落后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是与先进文化格格不入的.如果先进的廉政文化不去占领文化阵地,营造社会氛围,腐败文化就会乘虚而入,污染社会,搞坏党风政风.要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先进的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力在促使干部廉政,勤政,优政等方面的作用.要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和家庭,促进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努力形成党风政风与社会风气的良好互动局面.
  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群众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护是和谐社会的基石,社会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前提.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各方面的利益.要加大纠风治乱的力度,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职工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要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以畅通信访渠道为主线,以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为核心,以基层信访工作为重点,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完善领导干部下访约访等制度,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努力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2、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正确处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辩证关系.
  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体现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整体推进.教育侧重于教化,制度侧重于规范,监督侧重于制约,三者相互依存,相互配套,相互促进,缺一不可.要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完善相关法律和规范从政行为,完善对违纪行为的惩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要抓紧制订落实党内监督十大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特别要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越是领导机关,越是领导干部,越是主要领导,越要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带头诺廉践廉.去年,省委常委会向全省人民郑重作出了"六项廉政承诺",今天,我再次诚恳地请全省各级党组织,干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进行监督.
  要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相统一.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有效预防的本身就要求严厉惩治,严厉惩治的结果又有利于有效预防.我们要毫不放松,紧而又紧地抓好惩治工作,继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只有这样,才能向广大人民群众表明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对腐败不可动摇的决心,才能消除腐败现象带来的消极影响,才能遏制住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也才能教育一大批干部.要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注重查办发生在基层的以权谋私,为民争利的案件.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参加赌博等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该名职的一律免职,该处分的坚决处分.同时,还要狠刹浮夸之风,加大对虚报浮夸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的力度,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改进干部考察方法,从制度和机制上真正解决虚报浮夸问题.
  3、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不断探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新路子.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算途径."《实施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大治本抓源头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各个方面的改革.我们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要深化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完善干部考核的制度和办法,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预防和治理司法领域的腐败现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重点,创新审批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有效防止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活动中腐败行为的发生.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消费改革,遏制相关领域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深化经济监管方面的改革,减少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中的腐败.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系统工程,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要坚持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工作.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使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措施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示.要注意研究国外在反腐倡廉方面的有益做法,联系我国国情加以借鉴,结合我省省情加以运用.当前,要根据中央颁布的《实施纲要》,抓紧修订《浙江省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实施意见(试行)》,充分体现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要求,深入推进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
  反腐倡廉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进一步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反对腐败.
  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实施纲要》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学习内容,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推进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实施纲要》的要求转化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对反腐倡廉工作要负总责,及时组织研究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各级纪委要协助党委抓好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任务的分解,制定方案,周密部署,把相关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按照责任分工,积极发挥作用,切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抓好班子,管好队伍,把好方向,做好表率,保证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党委研究,部署和督促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主动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围绕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全面建设"平安浙江"的决策部署,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加大组织协调的力度,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任务,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要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在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能的同时,主动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不断推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努力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头脑,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忠于党,忠于人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强化作风建设,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紧紧围绕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能力建设,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理论研究,认真总结新经验,开拓新思路,探索新办法,不断提高做好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倡廉第一线,任务繁重,工作辛苦,对他们政治上要严格要求,工作上要大力支持,生活上要热情关心,通过充分调动和保护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志们,反腐倡廉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工作繁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团结奋斗,努力开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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