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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以求治、教以求知——苏北地区普法支教行动”总结报告

论文作者:法以求治、教以求知——苏北地区普法支教行动实践团    论文来源:本站原创    论文栏目:计划总结    收藏本页

“法以求治、教以求知——苏北地区普法支教行动”


实践总结报告

负责人:石林山

成  员:陈文佳 郭亚婷 杨蕾

季丹  池忱 毛荃 傅晓                              

时间地点:江苏省邳州、新沂

 实践时间:2010-8-52010-8-12

一、           前言

为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引导青年学生以昂扬的精神面貌投身社会实践、服务基层群众,在校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在校团委的直接指导下,2010年8月5日8月12日期间,由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委员会组织的《法以求治、教以求知——苏北地区普法支教行动》暑期社会实践团赴江苏省邳州市、新沂市进行为期8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本次“双百行动计划”实践团一行共8人。实践团由原校团委副书记郑真江(现供职于教育部)、民商经济法学院刘智慧教授担任指导老师,校学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石林山担任团长。实践团的全体成员来自学校五个学院,跨法学、社会学等多个专业,均为校学生委员会骨干成员。

本次实践活动以“法以求治、教以求知”为主题、以“信心、使命、青春”为指导思想,通过街道普法、送法进村、居委会调研、法院参观、校园普法和支教等多种形式服务基层群众、践行科学发展观。通过这次活动,队员们更加深入的理解了志愿服务的精神内涵,增强了将理论知识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好的践行了科学发展观。同时,实践团的活动得到了徐州电视台、邳州市人民法院、邳州市第一中学、新沂市启明中学等单位和领导支持和关怀,在活动的开展和宣传方面给予了实践团很大的帮助。实践团普法、支教活动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的一致好评,使得中国政法大学普法志愿者在群众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展示了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的一面,为中国政法大学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二、           前期准备

《“法以求治、教以求知”——苏北地区普法支教行动》实践团是校团委组织的2010中国政法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双百计划行动”近百个实践团中一个团队,因而我们的前期准备活动是严格按照“双百计划行动”的要求和申报书的内容进行的,历时一个月有余。

(一)完成团队的组建和项目的申报
  2010年6月5日,实践团完成了组队。实践团由8名队员组成,他们来自学校五个学院,跨法学、社会学等多个专业、多个年级,均为校学生委员会学生骨干,其中校学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石林山担任团长,校学生委员会副主任郭亚婷担任会计,毛荃担任安全员。
    2010年6月11日,实践团完成了《申报书》的制作。《申报书》长达16页,涉及到实践活动的具体安排、人员分工、队员介绍、安全防范、后勤保障等诸多方面。《申报书》递交申请之后,实践团便开始根据申报书的内容进行了相关的准备工作。

(二)普法、支教相关材料的准备
  2010年6月12日—13日,实践团的队员们完成了相关普法材料的整理和搜集。为了使群众更好的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我们在制作法律宣传单的时候特地采用法律问答和案例分析的形式,版面新颖,同时减少法律专业术语的使用,通俗易懂。内容涉及到贴近群众日常生活的诸多方面,其中,池忱负责土地法方面、陈文佳负责劳动法方面、毛荃负责婚姻继承法方面、郭亚婷负责刑法方面,杨蕾负责未成年人保护方面。
    2010年6月14日—15日,实践团完成了支教部分的教案、讲稿、讲义等方面的整理、准备,并对教案中的细节问题和教学当中可能遇到的困难进行了讨论和研究。为了开阔农村中学生的视野、培养他们的法制意识,我们安排了法制讲堂、《弟子规》等特色课程,其中,陈文佳负责校园普法方面的法制讲堂和普法教育、季丹负责大学教育和学习经验介绍、郭亚婷负责《弟子规》的教学、杨蕾讲授英语学习方法。

(三)与指导老师进行沟通、交流
  2010年6月16日,实践团的成员们与指导老师进行了第一次交流。实践团团长石林山向郑真江老师汇报了活动的安排和前期的相关准备工作。老师对实践团的工作表示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计划当中的几点不足并给予了宝贵的意见。老师指出,不能只做纯粹的活动性项目,要在实践过程中发现社会问题然后还要进行深入的挖掘和研究,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实践的过程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要做一个有心人。

(四)借鉴先进经验、组织队员培训
    2010年6月19日,实践团组织了相关普法、支教社团与队员们的座谈。校学生委员会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农村与法治研究会的相关负责人和志愿者参与座谈。队员们与上述社团负责人和志愿者对如何丰富普法宣传的形式、增强普法宣传的效果、解决普法支教过程中的困难、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支教老师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和交流。同时,双方决定17日晚将由农村与法治研究会的志愿者对实践团的队员们进行相关方面的培训和指导。

2010年6月17日晚,由农村与法治研究会的两名志愿者对实践团的8名队员进行了普法、支教相关的培训,内容涉及发传单时的礼仪、课堂支教时的语言运用、社会调查的方法、农村生活的注意事项等诸多方面内容。通过培训,队员们对于普法和支教两大环节的内容有了更加深层次的了解,同时也提高了相关的技能,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10年6月18日晚,实践团的队员们集体观看了模拟法庭的相关视频,并对模拟法庭的程序、形式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随后,大家又将搜集到的相关法律典型案例、常见问题进行了分组讨论、为模拟法庭以及法律讲堂等提供宣传素材。

(五)联系相关机构、保证普法质量

实践团在为活动的开展进行相关准备的同时,为了保证普法的质量和效果,我们也联系了学校的相关机构、老师和同学,为我们提供有关的法律协助。其中,不乏民商经济法研究所的刘智慧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中国政法大学劳动法诊所、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诊所、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政所等机构和个人。在当实践团的队员们在实践过程当中遇到法律适用、法条竞合或其它棘手的法律方面的问题时,可以向上述机构、老师和同学寻求帮助。通过这种形式能够保证整个普法实践活动的质量和效果,能够更好、更及时的为当地的群众解决其面临实际困难,更好的服务基层、回馈社会。

(六)联系实践地相关机构,为实践作好准备

 7月初,“双百计划行动”评审组通过了评审确定《“法以求治、教以求知”——苏北地区普法支教行动》项目为金星项目并发放了200元的实践经费,虽然经费不多,但是对于每个队员来说确实一个莫大的鼓励。

 同时,实践团队也开始了实践之前最重要的准备,就是联系实践地的有关机构,这是实践活动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我们联系了徐州市电视台、邳州市人民法院、邳州市司法局、邳州市第一中学、衡伟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初步确定了活动的具体流程和方案。同时,根据相关机构的意见和安排对实践活动的时间、地点、活动形式、人员安排等方面进行了相关的调整。

(七)制作活动相关物品

 最后,就是活动相关物品的准备了,实践团在放假之前完成了实践团团旗、普法宣传条幅的制作,调查问卷和普法宣传材料的打印,宣传影片的制作和拷贝等工作。但是由于实践经费的严重缺乏,所以实践团并没有为队员们准备文化衫和遮阳帽等物品。

   准备的过程是一个漫长而繁琐的过程,但是我们相信厚积薄发,我们相信我们的青春一定会绽放出万丈绚丽。我们准备好了!

三、           实践过程  深刻体会(4500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历时一个多月的准备就是为了实践活动更加顺利的进行。我们根据实践地的情况及时的调整了实践活动的时间和内容。尽管在实践中我们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挑战,但是队员们没有一个退缩,圆满的完成和各项实践活动。

(一)深入基层,体验农家生活

   2010年8月5日,实践团一行来到了此次实践活动的驻地——江苏省邳州市炮车镇这一典型的苏北小镇。农村的生活对于我们这些大部分来自城里的学生来说充满了新奇。成片成片的稻田、爬满架子的丝瓜、深夜鸣声不停的青蛙、整齐的房舍等等,都给队员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部分队员不顾旅途的辛苦和劳累还帮助当地老乡采摘起田里成熟了的果蔬。

   农村虽然美,但是条件确实很简陋。队员们入住老乡家里,由于地方有限,部分队员不得不打地铺,还时常面临蚊虫叮咬的问题,但是大家都没有抱怨,因为大家都知道我们来到这里的目的并不是享福而是为了帮助需要帮助的群众。活动进行了8天,在这8天当中同样也是对队员们毅力的考验,但是每个人都经受住了考验。通过深入基层、体验农家生活,更加锻炼了队员们吃苦耐劳的优良作风,增强了队员们服务社会、造福群众的决心。

(二)“让法律走进生活”——街道普法宣传

   我们活动的第一站就是到邳州市炮车镇街道进行普法宣传活动,队员们怀着满腔的热情,本着“用我所学、服务社会”的宗旨在在炮车镇街道开展了一场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活动。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为了使活动取得更好的效果,我们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的地点设在了人流量较大的电信局附近。在进行活动的时候我们也面临着许多困难,首先便是展台的布置,我们的条幅有6米长但是我们在老乡家只找到了三张桌子,所以在不得以的情况下我们在三张桌子上搭了两块木板,这样一个简陋的展台就搭建成功了。其次便是在普法宣传的过程中,有些老乡不识字看不懂传单上内容,队员们就得一个个仔细的向老乡讲解,尽管如此,队员们还是以饱满的热情详细的向老乡们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

    本次的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活动主要是通过发放普法宣传单、法律援助联系卡,设置法律咨询处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帮助群众解决日常生活面临的法律问题等。

    首先我们根据当前农村普法的“切入点”——民事纠纷,有针对性的宣传有关法律。随着经济的发展、文化水平的提高,以往农村中常见的争水、争界上的纠纷明显减少,而目前常见的纠纷是合伙纠纷、婚姻纠纷、赡养纠纷、借款纠纷等,为了是这些纠纷在法律范围内成功调处,我们利用广播、散发普法宣传材料等方式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

    其次,在活动过程中,我们对有关农村土地的征用、占有、流转等问题,进行了细致耐心的解答;针对家庭暴力、重男轻女等等问题,进行了《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条文法律规范的宣读和讲解,为农村妇女权益保障撑起了一把“保护伞”。此外,我们认真解答了在外务工人员经常遇到的拖欠工资、工伤理赔、用工欺诈等问题,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和方法。一个年轻人离开法律咨询台时说:“有了法律知识,再出去打工心里就有底了。”

   通过这次活动,让广大的炮车镇群众得到一次法律知识教育,帮助村民了解法律法规在日常生活中的运用,以及如何运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使我们的专业知识得到一次实际运用,并得到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锻炼,也树立了我校大学生的良好形象,提高了我们的专业知识以及创新能力,为建设和谐社会,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调以求真”——居委会调研

    2010年8月7日,实践团的队员们来到了邳州市蒋庄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关于青少年犯罪的社区矫治方面的调研活动,本次调研活动受到了居委会的大力支持,村党支部书记和治保主任分别接待了实践团一行。

    首先,村党支部书记带领实践团一行参观了蒋庄村的村容、村貌,并向实践团一行介绍了蒋庄村在新农村建设方面取得的一些成果,随后村治保主任王主任在居委会会议室与队员们一起对有关青少年犯罪的社区矫治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王主任首先向队员们介绍了蒋庄村青少年犯罪的情况以及居委会在预防犯罪、加强法制宣传方面所作出的努力,随后又针对队员们的问题进行了细致、耐心的解答。对于青少年犯罪的社区矫治,王主任表示村里边对于这方面的工作是非常重视的,但是由于基层居委会人力、物力有限,所以目前是不能够像大城市中的居委会一样做的那么好,不过他们会尽其努力帮扶误入歧途的青少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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